编辑: sunny爹 2019-07-09

三、明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

(一)整合中央下达的涉农资金.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林业改革补助资金(含天保和森林管理补助)、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含草奖补助)、旅游发展基金.

(二)整合自治区下达的涉农资金.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含草奖补助)、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经费、其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三)整合我区涉农资金.明确 整合只是手段、根本目的是提高脱贫巩固成效 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全面梳理可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强化统筹衔接.注重边实验、边总结、边推广,拓宽统筹整合范围,合力推进脱贫巩固各项工作.

四、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管理机制

(一)创新区级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根据我区脱贫攻坚任务及资金需求,确定整合资金渠道和规模.积极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财政部门与涉农部门之间的资金统筹协商机制.将性质相同、使用分散的项目资金进行归并;

对已实施完成或实施效果不佳的项目资金,应取消或归并;

严格控制设立新专项,对于新增的涉农资金需求,尽量从现有预算中统筹安排,稳步推进资金整合使用.

(二)加快上级财政下达的资金使用进度.结合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数、产业脱贫人数、易地搬迁任务、生态补奖措施、教育培训减贫、社会保障兜底、成本差异因素等,将上级下达的整合资金用到实处,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本区负面清单制度.使用的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

不得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和基层干部的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

防止 上进下退 ,不能将统筹资金用在非扶贫工作上,防止将统筹资金用来平衡各种关系,造成资金再度分散,防止将用于贫困户生活方面的资金(如农村低保、五保资金)用于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防止降低贫困户(人)的补助(供养)标准,侵占群众利益.此外,使用整合资金必须遵循国家、自治区、市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对于有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不得安排使用.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建成,同时保证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安全,特成立卡若区整合资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合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组长:泽仁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贺荣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申建荣区委常委、副区长 沈晓斌区委常委、副区长 格桑次仁 区政府副区长 普布多吉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朱芳区财政局局长 郑锋区扶贫办主任 丁增杨平 区发改委副主任 登巴达吉 区住建局局长 米玛次仁 区审计局局长 阿旺曲珍 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扎西尼玛 区水利局局长 米玛旺堆 区交通局局长 向巴泽培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贺荣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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