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9 |
1、哪些机构属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立保教机构"?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区域卫生财政预算管理的医疗卫生等机构(即举办单位为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各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不含部队、武警、公安、民政等系统附属医疗机构. 公立保教机构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区域财政预算管理的保育、教育等机构.不含部队、武警、公安、民政等系统附属保教机构.
2、哪些学历、学位需要进行认证? 普通高等院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党校等)毕业学历,需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党校学历证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已经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以市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开具派遣报到证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非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4、工作经历时间如何计算? 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到2018年6月7日工作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60个月、90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1年、满2年、满3年、满5年、满8年.多段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执业资格、基层工作经历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2018年6月7日之前取得;
6、哪些情况可视为具有本市户口? 除具有本市农业家庭户口、本市非农业家庭户口外,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本市户口:一是具有本市单位集体户口的;
二是具有本市蓝印户口的.
7、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包含哪些规定? 根据《天津市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津工作实施办法》(津人[2000]19号)及有关规定,下列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可予以引进: 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⑵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引进人才的条件中要求为本科学历的,应为普通高校毕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外,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以上未尽事宜,报考人员可于网上查询相关政策和程序. 注:上述报考政策解释中,涉及人员经历、学历、工龄等方面内容的,仅限于对此次报考资格的认定.报名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后,关于经历、学历、工龄等方面的认定,以相关干部人事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