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9 |
(六)落实噪声处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根据项目环评报告预测,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cr: 0.17t/a、NH3-N:0.017t/a、VOCs:0.007t/a、颗粒物:0.039t/a.水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于2018年大英河边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削减量(CODcr:68.11t/a、NH3-N:4.55t/a);
颗粒物总量实行2倍替代,指标来源于四川省程皓日化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煤改电减排项目的削减量;
VOCs总量实行2倍替代,指标来源于四川锦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新增削减量(VOCs:40.16783t/a).
五、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请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0日 抄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