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09 |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 医生实行联合值班.
二、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或留观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向值班医师做好交班工作;
患者留观治疗或离院、转院,值班医师均应做好病情记录及转诊记录.
三、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
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检查、填写病历, 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四、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 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五、夜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半小时交接班.交接班时, 应巡视病室, 了解危重患者情况, 并做好床前交接.
六、夜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 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 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七、每日晨, 夜班医师向接班医师汇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