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9
市教育局2018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伊春市委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伊教发z2017{8号),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育人环境.

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教育职能. 进一步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年来,根据上级要求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能够取消的已经全部取消,能够下放的已经全部下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已经承接到位并得到有效实施,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今年依法两次对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等工作进行了 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检查涵盖了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等各类学校. 2.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 一是2016年,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重新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我局行政权力事项36项,并同步调整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图,同年,7月份通过市编委和司法局审核,已经录入到黑龙江省行政权力平台,向社会公布,两年来,我局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已将行政审批权限的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步骤,办理时限的公开,方便了民众办事和监督,切实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二是今年完成了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和流程再造优化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对我局(市本级)和县(市)及市(辖区)的9+X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共梳理出我局(市本级)15项政务服务事项,县(市)13项,市(辖区)13项,审核并统一规范了(市本级)和县(市)及市(辖区)三个层次《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法律依据》清单等要件,和审核优化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图》,编制了《伊春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事项效能手册》,已经录入到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再造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合法合规,办理深度都达到三级标准,实现了群众办事 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的要求,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服务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设定权限.一是按照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制订了《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 制度》,要求局内各部门、科室(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先由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后由办公室予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2018年我局共印发和代起草了三份规范性文件,其中:市级规范性文件1份,代市政府起草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规〔2018〕1号)、局级规范性文件两份:《伊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伊教规〔2018〕1号)、《伊春市一类幼儿园评审办法》和《伊春市一类幼儿园评审批准(试行)》(伊教规〔2018〕2号),分别在伊春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上传了文件解读,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任何违法内容,不存在未公布即实施规范性文件的情形,2018年制发的三份规范性文件均已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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