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9 |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甲方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有权解除与乙方之间的租赁合同: (1)经甲方或安委会检查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并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后,拒不整改或处理的;
(2)经安监部门执法处理后,甲方或安委会检查再次出现"三合一"现象的;
(3)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火灾的;
(4)因违反安全生产或消防等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
(5)乙方承租本协议项下物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
(6)发生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或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如乙方出现违反上述责任的事项,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承租本协议项目物业的租赁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续签合同时重新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当合同到期因特殊原因延迟续签期间或终止合同后乙方在没有完全撤离期间,此协议仍然有效. 甲方: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