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9 |
一、面试期间是指面试当日上午8:00至面试结束;
面试考场是指候考室、面试室等区域.
各区域在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当日上午7:30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
上午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三、面试期间,考生禁止在封闭区域使用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违反规定使用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后,应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调至关机状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要求上交,经提醒仍不改正的,该考生面试成绩无效.
五、按候考室工作人员安排抽签确定职位面试先后顺序和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并在《面试人员顺序表》上签名确认,妥善保管并佩带好抽签号牌(应试人员证),凭抽签号牌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
六、面试前要耐心等待,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
需要去卫生间的,须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由1名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期间不得与他人接触.
七、当前一位考生面试时,后一位考生要作好准备.进入指定面试室后,考生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禁止向考官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
八、面试时,认真理解和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每道题后,请说"回答完毕".
九、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处等候,待听取面试成绩、归还抽签号牌(应试人员证)后带上自己的物品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逗留.已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候考考生泄露面试内容.
十、尊重他人,服从管理,讲究卫生,文明礼貌.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要求,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