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9-12 |
根据市委2017年1号文件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品牌建设,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在我市范围内开展 十大农产品品牌 评选推介活动.2017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
三、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湘潭市辖区内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四、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湘潭市辖区内注册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参评产品必须具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制修定项目、 三品一标 认证的产品优先;
3、参评产品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三年内无抽检不合格现象,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
4、参评产品有较好的地方特色和较高的知名度;
5、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诚信记录良好;
6、产品生产规模大、发展潜力好、信息化水平高,具有现代化管理手段;
7、经营主体生产现状良好,品牌效益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8、参评产品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湘潭市辖区内.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1日―10月31日) 组委会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后,通过湘潭日报社、湘潭电视台、湘潭电台等各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开辟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评选推介活动专栏.根据每个阶段情况,制定宣传详细方案,全程跟踪报道.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5月1日―7月30日)
(一)组织申报(5月1日―5月31日).由申报单位自主自愿申报,在 湘潭市农业委员会 网站上下载申报表,如实填报,于5月31日前交各县(市)区、园区农业部门.并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评选推介申报表》(见附件1);
2、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4、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制修定项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产品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必须按规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申明公开(需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复印件);
6、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有效检验报告;
7、体现产品特征及生产基地、加工场景等彩色图片;
8、其他相关材料(如登记证书、获奖证明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申报表和图片电子文档).
(二)县级初审(6月1日―6月20日).由各县区、园区农业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参选产品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结合现场考核对拟推荐产品择优报组委会办公室,每个农产品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谭元祥,
电话:585703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市级核查(6月21日―7月31日).对所有申报农产品品牌进行整合归类,经农委、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畜牧等部门联合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农产品,再分组实地核查,综合评审出30个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入围名单. 第三阶段:组织评审(8月1日―10月31日) 第一轮投票(8月1日―8月31日).对入围30个农产品品牌进行公众投票,结合专家评审产生20个农产品品牌.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各占一半. 专家评审(9月1日―9月15日).由农委、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畜牧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从20个农产品品牌中评选出15个. 第二轮投票(9月16日―10月10日).对入围的15个农产品品牌进行公众投票,通过湘潭日报、湘潭晚报、湘潭在线微信投票方式,评选出前12名.最终由组委会确定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表彰(10月11日―10月31日) 在湘潭各个主流媒体对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农产品获评名单进行公示.如果公示期间有取消的名单,则按评审结果排序递补.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评选推介活动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七、宣传推介 湘潭主流媒体对此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具体包括宣传发动,在《湘潭日报》、《湘潭晚报》、湘潭在线开设我最喜欢的农产品征文活动,对获评的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通过湘潭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并在步步高广场或万达广场进行现场展示展销活动,同时举办新闻发布会.
八、结果运用
1、获评产品授予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称号,列入年度重点宣传推介范围.
2、被评为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的农产品享受2年张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标志.
3、被评为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的农产品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
优先列入政策和项目支持范围,加大培育力度.
4、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农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每次评选结果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申请复评,复评未通过予以淘汰.
5、市县必须加强对入选产品的管理,对有效期内的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农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严重影响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声誉的;
超越标志使用范围,且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附件:
1、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评选推介申报表
2、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农产品县级汇总表 附件1 ? ? 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评选推介 申报表 ? ? ? ? ?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评选推介活动组委会 印制 二一七年度 农业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注册资本 组织形式 登记机关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企业基本情况 注:500字以内. 参评农产品基本情况 农产品品牌 名称 近三年销售额 2014年 万元、2015年 万元、2016年 万元 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三品一标 认定时间 参评农产品介绍注:参评农产品介绍主要包括对参评条件逐一进行描述,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县级相关部门 审核意见 农业(畜牧)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工商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食药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质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市级核查意见 主任(签字)s 年月日30进20情况 公众投票得票数: 专家评审排名: 公众投票排名: 综合排名: 专家评审意见 (20进15) 组长(签字): 年月日15进12情况 公众投票得票数: 公众投票排名: 组委会 评审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附表2 2017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农产品县级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农产品品牌名称 申报单位 材料真实性 审核情况 推荐情况 (是否同意推荐)
1 2
3 4
5 … (说明:由县级农业部门填报,每个地区一份;
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填报人:联系
电话: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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