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7-10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海珠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GCP201004003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海珠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已到期,根据《广东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07]15号)的有关规定,已于2010年6月7日就该经营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因到报名截止时间止,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现延长投标报名时间,欢迎符合资格的餐饮企业参加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海珠校区校区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207号.

2、现有在校学生人数约1800人(含走读生)、教职工约150人.

3、师生食堂一间,总面积约2118平方米,员工宿舍6间;

食堂布局流程合理;

大件厨具设备基本齐全;

有专用货梯一台、IC卡收费系统一套,水、电、气设施安装到位;

设备总价值约32万元(03―09年投入的资金,之前投入设施设备没有列入);

领有《卫生许可证》和具备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C级资质.2008年获得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 高校达标食堂 称号.食堂按现状交付使用.

4、食堂内附设小卖部1间,面积约为12平方米,小卖部也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5、经营期限:2010年8月1日-2013年7月31日.承包方如在承包期内配合校方取得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 高校优秀食堂 称号和取得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颁发的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资质,可将承包期延期2年,若只取得上述其中一项,则只可将承包期延期1年.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准入条件

1、根据《广东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

第二章,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员工健康证等,已注册3年(含3年)以上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或在广州地区承包经营高校食堂三年以上的经验. (3)至少须配备食堂专职负责人1人、中级厨师1人、初级厨师 5人、中级点心师1人、初级点心师3人、营养师1人,须提供资格证书,并按省教育厅规定达标食堂的标准(1:50-70)配备员工人数. (4)食堂专职负责人须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和管理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广东省高校食堂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 (5)外包食堂餐饮企业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在招标时予以优先考虑. (1)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和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

(2)具有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

(3)具有三年以上高校餐饮经营资历,所经营的食堂获得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 优秀食堂 称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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