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7-10
南京市明传电报 公安消防局 宁公消传〔2016〕14号 签发人:徐国祥 等级 平急 发电时间:2016年1月20日 值机员: 抄送: 关于开展驻宁高校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消防大队、各驻宁高校: 入冬以来,我市高校连续发生火灾事故,社会影响颇大.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寒假及春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同时确保"两会"期间我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决定对全市高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间为1月20日至3月31日.采取单位自查自改、单位互查、消防机构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 承办单位:监督管理科

电话:83622411 共4页 第一阶段(1月20日至2月29日),各高校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技术规范以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抓好落实,边查边改,不留后患. 第二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由消防机构牵头,以辖区为单位,各高校抽1名保卫工作负责人,成立互查小组,对本辖区内的高校进行交叉互查. 第三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市公安消防局对高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此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是对照检查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消除各种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高校消防安全环境.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是否到 位,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二)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 规范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四)电气线路敷设、电器设备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装置、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宾馆、招待所、锅炉房等重点部位的管理是否到位;

(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单位"四个能力"是否达标,是否张贴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识;

(八)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是否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自查自改.各高校要从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此次检查、互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评,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般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组织人力、物力落实整改工作.

(二)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消防机构要督促各高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指导学校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高校火灾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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