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0 |
(5分) 2)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5分) 3)依据《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节能规定,制定《城市节能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5分)
15 3 城市照明 管理和维护 每缺少一项或没达到标准扣相应的分值. 1)城市照明管理和维护专项资金投入满足城市照明正常维护;
(5分) 2)采取合同能源、招投标方式管理和维护城市照明设施.(5分)
10 4 城市照明 节能 每缺少一项或没达到标准扣相应的分值. 1)建立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制度和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
(5分) 2)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照明产品;
(5分) 3)无超能耗标准过度照明;
(5分)
15 5 城市功能 照明 功能照明主、次干道和住宅小区主要干道、楼道灯等缺失、损坏、不亮发现一处扣0.2分;
节能灯未达到规定的相应的比例扣5分.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项目;
新建、改造住宅小区主干道路、楼道等城市功能照明装灯、亮灯、节能率分四个档: 四档为装灯、亮灯、节能灯率达到100%(25分);
三档为装灯、亮灯率达到100%,节能灯达到90%以(含)(20分);
二档为装灯、亮灯率达到100%,节能灯达到85%以上(含)(15分);
一档为装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节能灯达到80%以上.(10分)
25 6 城市景观 照明 城市景观照明灯不亮或断条,发现一处扣0.5分.节能灯未达到规定的相应的比例扣5分.城市的主要街路及两侧、广场、公园、主要建(构)筑物、城市出入口、机场、车站、码头等城市重要场所建设景观照明分四个档: 四档为亮、美观、节能灯达到100%(25分);
三档为亮、比较美观、节能灯达到90%以上(含)(20分);
二档为亮、一般美观、节能灯达到85%以上(含)(15分);
一档为亮、一般美观、节能灯达到80%以上(10分).
25 合计 表公安5-1: 道路指路标志专家评价表(省辖市、区)(100分) 序号 评价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扣分依据 得分
1 总体要求 标志的设置要通盘考虑、整体布局、连贯一致,做到醒目、明确简洁、坚固耐用;
标志设置位置、角度、高度要合理,无遮盖、易认知;
标志设置的前置距离要为交通参与者在动态下发现、判读及采取措施预留足够的时间;
每根标志杆上的标志不应超过四种;
新建或改建道路时,道路标志与道路建设要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建设、同步竣工验收,投资及维护费用列入城市基础设施预算.
30 2 版面字符 标志内容应符合GB5768.2-2009的规范要求,指路标志和旅游标志应为方形;
指路标志为蓝或绿底白图案;
旅游标志为棕底白图案;
标志的字符应规范、正确、工整,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顺序排列,汉字和其他文字并用时,汉字应在其他文字上方,汉字高度应在30厘米以上.
15 3 机场车站 通往机场、车站的主要道路应设置连续规范的指引标志.
15 4 旅游景点 通往旅游区的主要道路应设置连续规范的旅游指引标志,可在指路标志上结合使用.
15 5 道路标志 道路标志要正确、及时地提供信息;
设置交叉路口指路标志应综合考虑、整体布局,防止出现标志不足或过多,一般主干路与次干路以上级别道路相交的路口应当设置交叉路口标志;
要根据道路实际需要规范设置警告、禁令、指示等其它标志.
25 合计
100 注:统计检查中的所有标志,规范率*标准分=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