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0 |
(二)学校规模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班数规模、在校生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一般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小班化教学.全日制普通小学适宜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见表2-1. 全日制普通小学适宜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 表2-1 规模 学校类型 适宜规模班额 人数 每年级班数 班级规模 学生规模 初小(教学点) 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 ≤30 完全小学 1~6 6~36 270~1620 ≤45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 1~4 6~24 270~1080 ≤45
(三)校园规划设计 1.校园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学校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履行报批手续. 2.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余地.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3. 校园、校舍应整体性强.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要力求体现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4.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并要联系便利.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及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5.校园内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室内外水、电、气、热力、弱电系统等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合理设置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同时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 6.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得紧靠交通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并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应考虑设置一定规模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 7.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8.有条件的学校规划设计时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求.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筑用地.学校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建筑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规模所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等建筑所需用地.建筑用地按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之比)0.7(非完全小学按0.3)计算.
2、体育用地.体育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田径、篮(排)球、乒乓球、体育器械等教学场地以及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所需用地.各类体育场地的设置与用地面积应达到表3-1标准. 江西省普通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 表3-1 单位:平方米 运动场地类别 学校规模 6班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42班 环形跑道 (含100米 直跑道) (O/片) 200米 环形 (100米直道)
3570 200米 环形 (100米直道)
5394 200米 环形 (100米直道)
5394 200米 环形 (100米直道)
5394 300米 环形 (100米直道)
7552 300米 环形 (100米直道)
7552 300米 环形 (100米直道)
7552 篮球场 (片*O/片) 1*608 1*608 1*608 2*608 3*608 3*608 4*608 排球场 (片*O/片) - 1*286 2*286 2*286 3*286 3*286 4*286 室外乒乓球区 (台*O/台) 6*16 6*16 8*16 8*16 10*16 10*16 12*16 器械体操区 (平方米) - -
100 150
200 250
300 面积总计 (平方米)
4274 6384
6802 7460
10594 10644
11620 注:
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设100米的直跑道,250米以下的环形田径场原则上设100米直跑道,最少设60米直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