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0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日加工90吨大米项目 建设单位 怀远县鑫泰精米厂 法人代表 孙浩 联系人 孙浩 通讯地址 怀远县白莲坡镇饶郢村孙拐组164号 联系电话
13866486936 传真 / 邮编
233400 建设地点 怀远县白莲坡镇饶郢村孙拐组164号 立项审批部门 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备案证号 ― 建设性质 补办 行业类别及代码 C1310 谷物磨制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5.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怀远县鑫泰精米厂成立于2014年12月24日,主要经营范围:大米加工、销售、粮食收购.每天可加工90吨大米.公司拥有合作的运输车队,保证运输的及时与便利.根据怀远县环保局下发的怀远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怀远县鑫泰精米厂停止生产,待项目完成环评审批和环保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等法规文件及怀远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33号),本项目属于 第94项粮食及饲料加工 ,本项目建成后可以达到年加工大米18000吨的生产能力,从名录判断,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怀远县鑫泰精米厂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日加工90吨大米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怀远县鑫泰精米厂 项目建设地址:怀远县白莲坡镇饶郢村孙拐组164号(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项目建设内容:已建成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办公用房,以及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00万元,资金企业自筹. 本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详见表1-1. 表1-1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大米加工车间 建筑面积420m2,主要设置振动清理筛、比重去石机、胶辊砻谷机及谷糙分离机,大米初加工处理相关设备 形成日生大米产能力90t/d 烘干车间 设置6台烘干机和热风炉,建筑面积300m2,用于稻谷存储时的烘干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80m2 贮运工程 仓库 1间原粮库,建筑面积300m2 1间成品库,建筑面积300m2 厂外运输 主要依托社会运输力量 公用工程 供电 该项目用电白莲坡镇电网提供,承办单位设计自备供电线路系统,安装配电功能齐全的配电装置,即可满足该项目生产和生活用电需要, 年耗电用量约为23万度. 供水 用水量140t/a,由市政给水管网供应 供油 购置铲车1台,按照每台每年消耗柴油2吨计算,则项目年柴油耗量为2吨,柴油从当地购置. 排水 实行雨污分流制.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污水总量112t/a.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污水总量112t/a. 废气处理 热风炉: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烘干机和大米加工:共用封闭沉降室+水膜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旋风除尘效率为60%,水膜除尘效率为90%,联合使用除尘率可达96%. 噪声治理 厂房采用吸声效果好的建筑材料进行隔声,设备采用减震、隔振措施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理,草木灰外售做农家肥,稻米加工杂质收集后出售.处置量为74.4t/a. 绿化工程 厂区内绿化很少.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清单详见表1-2.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