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10
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邢人考发【2019】9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

21、22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和邢台市.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 考区 ,其中选择 考区 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

选择 考区 为秦皇岛,考试地点设在秦皇岛市;

选择 考区 为邢台,考试地点设在邢台市;

选择 考区 为石家庄、邯郸、保定、张家口、衡水,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考试 时间 9月2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相关报考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

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该项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报考条件、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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