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7-10
赣人社字〔2017〕476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首批江西省"双千计划"外专项目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江西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赣才发〔2017〕2号,以下简称省"双千计划")、《关于做好首批江西省"双千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赣才办字〔2017〕12号)精神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现就首批江西省"双千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省"双千计划"外专项目申报类型如下:

(一)省"双千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引进后专家须全职在江西连续工作3年以上;

(二)省"双千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引进后专家须在江西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二、申报条件

(一)江西省"双千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引进主体为省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到江西创新创业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江西连续工作3年以上.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者在国(境)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195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人在申报"双千计划"外专项目时,应与江西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到岗工作;

或已在江西工作,但不超过2年的.

(二)江西省"双千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人应为符合"双千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资格条件,但未能全职在江西工作的,引进后须在江西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如申报人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且在业内影响力大,领军和带动力强,身体条件良好,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195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上述项目中申报人有关年龄、工作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对业绩特别突出、省内急需紧缺的创新人才,或者企业引进的创新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专业职务要求,破格引进的申报人选应附破格说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申报人对照《省"双千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5),按要求填写《省"双千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书》(附件4)及相关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市外国专家局,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省外国专家局.赣江新区所属单位由赣江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外国专家局.省直单位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外国专家局.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书中除"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用中文填写外,其余部分均用中英文填写.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②护照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用人单位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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