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10
昆山市教育局 昆教〔2012〕85号 昆山市2012年各级各类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江苏电大昆山学院,各中小学、成教校、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2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2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选拔学生,充分体现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工作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原则.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100%;

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均达100%;

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8%以上,其中普通高中与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之比控制在4.5:5.5左右.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初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小学、初中不得采取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

(三)坚持弱势群体教育平等原则.贫困家庭学生入学率达100%,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依法保障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坚持中招工作公平公正原则.中招录取工作实行 四个公开 ,即:公开录取政策,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12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6695人,其中回昆考生6人.全市共招收普通高中75个班级,计3128人;

在昆中等专业学校招收66个班级,计2256人. 师范、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按苏州市下达的计划招生.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继续各招收2个课程改革实验班,计180人. 继续设立市一中 鸿志班 、陆家高级中学 励志班 和开发区高级中学 行知班 ,按招生计划自主招收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招生方案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招生工作在市招生办的指导下进行. 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和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分别招收2个、2个、3个课改实验班,计210人.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市一中(含费俊龙中学美术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为20%.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统招指标的70%,根据初三年级在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分配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为总分730分的85%(621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填报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统招计划分配生的考生,必须在本校就读满两年.分配给学校的名额和录取的分配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 严格控制普通高中班容量,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级人数分别控制在42人和40人以内. 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如确需调整计划的,必须书面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学校擅自招生,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所招学生不能取得相应学籍.

(二)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和往届初中毕业生,符合在昆借读条件的外地籍初中毕业生,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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