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0 |
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经营企业和进口药品代理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药品GSP证书》;
进口药品同时应出具进口药品代理协议书. 根据国家GMP管理相关规定,企业于2015年12月31日前需取得新版GMP认证,截止日期前通过新版GMP认证但暂时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认证中心网站GMP认证公告页面截图. 投标生产企业必须以主体资格取得新版GMP认证证书,受委托企业的新版GMP不享受新版GMP加分.进口药品及进口原料分装药品不按照新版GMP认定. 不接受中药注射剂委托生产企业的投标. 3.提供生产企业注册地省级或有属地监管权限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1日以来无经营假劣药品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2015年7月1日以后);
生产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行为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2015年7月1日以后). 已参加《2016年度甘肃省公立医院中成药集中采购招标目录(含公开招标及议价采购)》的投标企业可不再提供.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的通知》精神,凡在甘肃省境内给予采购和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回扣财物或其它利益被司法监察卫生等部门以商业贿赂追究查处的,取消企业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具有履行合同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履行承诺,保证药品供应.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资质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为合格投标人.
四、合格药品 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投标人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的合格药品,并能确保按投标书承诺的品牌、质量、产地、价格、有效期等及时供货.
五、投标费用 根据收费许可,本次采购目录均为非基本药物,参与阳光采购的投标企业在挂网前缴纳挂网服务费(100元/品规/年). 参与招标的投标企业在挂网前登陆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投标人入口 ,使用支付宝缴纳挂网服务费.
第三章 投标人注册
一、投标人登陆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根据《办理数字证书须知》的相关要求,办理企业注册,数字证书认证和领取Ukey后,确认企业用户名,方可申报材料.未办理企业注册和数字认证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二、投标企业领取Ukey,确认企业用户名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招标系统(以下简称 省医药采购平台 ),按照要求填报企业和产品信息. 投标人应按平台要求和提示,准确完整填报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保存并上传提交.投标人应认真核对,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并符合规定要求,一经上传提交,除非网上审核未通过允许修改或补充提交,否则,其资料将不能修改.
第四章 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所有投标资料均通过网络按规定要求上传,不接受纸质投标资料.企业须通过招标平台按规定填报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填报信息,招标平台将自动集成企业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为方便企业,电子投标文件中所填报部分格式文件,如投标承诺函、投标委托书、投标药品一览表等文档,是系统根据企业已填报的信息自动集成为固定格式模板,企业勿需另行制作格式文件.企业及产品资质证明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及顺序,制作成清晰完整的PDF文档后上传,确保每项内容符合规定要求(资质文件中文字或图案正面向上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