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10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存在套取挪用资金、税费减免未落实等问题.31个单位和部分拆迁个人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骗取侵占拆迁安置补偿等资金9049.5万元.32个单位通过多报目标任务、多头申报等套取财政资金9.18亿元、市场化融资34.26亿元.13.78亿元财政资金、27.32亿元市场化融资被挪用于经营性投资、对外出借、弥补人员和办公经费等支出.265个项目未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16.88亿元;

12家融资平台和8家金融机构向安居工程项目收取融资中间费用2.91亿元.

(二)部分地区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或管理不够规范.截至2018年底,63个市县财政等部门未及时将2018年安居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2.34亿元,分解下达或明确到具体项目.354个单位以前年度收到的安居工程财政资金158.06亿元未及时安排使用,截至2018年底已超过1年.由于项目实施统筹管理不到位,278个项目贷款、企业债券等市场化融资547.86亿元未支付使用,截至2018年底已超过1年.15.17亿元财政资金、214.57亿元银行贷款等市场化融资因管理不够规范等扩大支出范围,用于与安居工程不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公共项目.

(三)部分地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159个市县493个项目扩大范围将园区开发、城市建设带来的拆迁安置和土地征收等纳入棚改.2661亩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闲置或被改变规划用途使用;

619个安居工程项目的3.64万亩建设用地存在用地手续不全等问题.6.06万套公租房因消防验收不合格、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基本建成1年后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四)部分地区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管理不严格.不符合条件人员等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1.72万套,1.45万户承租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及时退出;

1.25万套公租房被违规销售、转租,或被挪用于办公、经营等.18.41万套公租房因位置偏远、需求不足等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审计查出的相关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积极组织整改,已追回和盘活资金111.34亿元,退还多收取税费1.59亿元,收回和加快分配住房3.8万套,取消保障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0.55万户.审计署将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附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整改情况表 附件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整改情况表 序号 问题类型 单位/项目/保障对象 问题事项 初步整改情况

1 部分地区存在套取挪用资金、税费减免未落实等问题 北京市门头沟区部分棚改项目 不符合条件家庭多获得拆迁住房困难补助费731.33万元. 正在整改中.

2 北京市房山区部分棚改项目 不符合条件家庭多获得拆迁补偿款333.96万元. 正在整改中.

3 常德市澧县部分棚改项目 不符合条件家庭多获得拆迁补偿款225.21万元. 正在整改中.

4 天津市南开区部分棚改项目 不符合条件家庭多获得拆迁补偿款162万元. 已追回57万元,其他正在整改中.

5 重庆市璧山区部分棚改项目 不符合条件企业多获得拆迁补偿款115.58万元. 资金已追回.

6 天津市河西区部分棚改项目 不符合条件家庭多获得拆迁补偿款92万元. 已追回20万元,其他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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