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10

2.企业进入业绩补录系统的施工图审查信息采集模块,逐项仔细填报子目信息,填报完整检查无误后系统提交审核;

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内信息的审核确认;

4.审核通过后,企业进入施工许可证补录模块,逐项仔细填报子目信息,填报完整检查无误后系统提交审核;

5.项目所在地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信息的审核确认;

6.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项目信息导入竣工验收备案审核模块.项目所在地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信息的审核确认;

7.完成审核形成补录业绩,进入平台系统.

六、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庐阳区砀山路2666号庐阳区住建局1楼质量安全监督站.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方式:0551-65682072

九、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监督投诉

电话:0551-65682050 5.建筑工程预警信息发布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对应法》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第四十四条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应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委托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庐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服务对象 建筑施工企业.

四、服务条件 合肥市气象灾害(高温、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预警信号,及时启动合肥市建筑施工预警信息发布.

五、服务流程 收到有关单位预警信息后,立即按照预警信息内容,提出相应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形成行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到属地建设管理部门和在建区管工程项目部,属地建设管理部门和在建区管工程项目部对是否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予以明确回复.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庐阳区砀山路2666号庐阳区住建局1楼质量安全监督站.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方式:0551-65682072

九、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监督投诉

电话:0551-65682050 6.建筑施工安全投诉处理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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