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10 |
施工期间所涉及材料、仪表、安全附件等所有检验、检测的送检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负责完成项目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工作;
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
并在稳定性运行期满至缺陷责任期满期间,承包人无偿进行项目技术指导、运行监控和维修,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其中由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或招标的工程均由承包人负责合同执行和管理,工程监理不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用户需求书) 2.4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能源站72+24小时连续运行;
完成整个能源站72+24小时连续运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2、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具备以下①或②的资格条件: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须包含热力工程,即热力工程不得除外)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
3、项目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2技术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若投标人(含联合体)具备设计资质,则须委派满足以下①要求的人员;
若投标人(含联合体)具备施工资质,则须委派满足以下②、③要求的人员;
若投标人(含联合体)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则须委派满足以下①②③要求的人员: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方人员担任).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人员担任).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③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人员担任);
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
4、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信息登记手续,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含联合体)的在职人员(需提供2018年12月-2019年5月的社保).其中,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注:潜在投标人在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注册(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指引),并能确保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中成功选择其为投标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能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