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9-09-14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提升检查指导工作的精准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与指导、检查与执法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见附件).

该《工作指南》是江苏省进一步规范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破解基层安全监管专业力量不足难题的有效举措,对全国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借鉴意义.现将《工作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号)要求和本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本地区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各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也要认真研究相关内容, 对标对表 ,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促进我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附件: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 附件: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 2019年1月1617日 (联系人:张杰荪;

联系

电话:28208901) 附件 附件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 指导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提升检查指导工作的精准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与指导、检查与执法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推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遏制较大及以上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适用范围 深度检查指导适用于省、设区市、县(市、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工艺安全可靠性、设备设施完整性等安全生产现状开展的深度安全检查与整改指导,以及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实施查处.

二、检查内容 监管机构应根据《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苏安监〔2016〕58号),参照《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度检查指导表》,编制深度检查指导表.省厅深度检查指导表可参照执行.

三、组织形式 深度检查指导组由2名(含)以上安全监管及执法人员和5名(含)以上不同专业的专家共同组成,检查指导分设计、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管理等5个专业组,每组至少配备1名对应专业的专家,受检企业对应各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检查.由负责组织深度检查指导的监管机构指定专家组组长.

四、检查程序 1.成立检查指导组.确定深度检查指导组成员名单、专家组组长,召开深度检查指导组全体成员会议,提出工作要求. 2.召开首次会议.检查指导组到达受检企业后召开首次会议,原则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通报深度检查指导目的、内容和要求,对监管及执法人员、专家组专家、企业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组分工,明确任务和要求. 3.分组开展检查.依据深度检查指导表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评价报告、操作规程、各类记录、台账、票证等资料,现场检查企业设备、设施、电气、仪表运行状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和特殊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记录隐患和问题. 4.反馈隐患清单.检查指导组与受检企业充分沟通、交流隐患和问题,讨论判定重大隐患,形成隐患清单.向受检企业反馈检查情况和隐患清单并签字确认.检查情况和隐患清单应另行下发专题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制定检查指导计划.监管机构要结合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分别制定深度检查指导年度计划,将本区域内高风险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发生火灾、爆炸、亡人事故的企业作为深度检查指导重点,采取双随机方式确定受检企业名单.各设区市年度深度检查指导企业数量报省厅商定,各县(市、区)年度深度检查指导企业数量由设区市指导确定.深度检查指导计划于每年1月底前由设区市统一上报省厅.省、设区市、县(市、区)年度深度检查指导的企业原则上不重复. 2.事先告知受检企业.省、设区市、县(市、区)应将年度深度检查指导时间、内容事先告知受检企业.督促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深度检查指导重点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依法推动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着力把隐患消除在深度检查指导之前,促进企业自我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3.检查指导与服务并举.深度检查指导组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完成检查指导任务,力争检查指导一家提升一家.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应主动与企业充分交流沟通.在下达隐患整改清单时,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隐患整改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依据或技术咨询,促进企业高质量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4.检查指导与执法并举.深度检查指导组应依据签字确认的隐患清单,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已按照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 五落实 要求实施整改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对深度检查指导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上限处罚. 5.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深度检查指导的目的是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绝不允许已经发现的隐患转化为事故.企业应履行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深度检查指导组签发的隐患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按照 五落实 的要求,逐条逐项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整改 一患一档 ,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应督促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隐患整改闭环,并对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验收销号.省厅深度检查指导发现的隐患清单由设区市督促企业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实施查处,并将隐患整改和依法查处情况上报省厅. 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度检查指导表

一、设计专业检查指导内容 检查指导项目序号 检查指导项目 检查指导内容序号 检查指导内容 检查指导结果

(一)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1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含长输管道)是否通过安全审查.

(二) 安全设施设计

2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完成设计诊断(复核).

3 设计诊断(复核)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落实整改.

4 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安全设施变更是否有变更设计手续.安全评价报告和专篇编制是否符合导则要求,是否与企业现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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