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10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将被拒绝.磋商保证金交纳不实的,一经发现,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2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控制价的2%作为磋商保证金,并作为投标的一部分. 8.3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 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8.4)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接收的单位为中招商祺 (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8.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投标人行贿招标方或评标专家或试图影响招标结果的行为;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或答复质疑及澄清时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明材料及数据;

8.5 磋商保证金采用汇款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于2018年5月29日11:00前交于我公司,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8.6 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于中标人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来我公司领取(需提前 一个工作日向我公司电话预约退还保证金) 8.7 未中标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于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来我公司领取(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我公司电话预约退还保证金). 8.8 公司名称:中招商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34156251644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19层 联系人: 刘尊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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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70121655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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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 联系人:杨阳陈浩然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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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 联系人:高路,孙莹 联系

电话:59705600-

6011、6931 移动

电话:

13910831161、13720094769 传真:59705606

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价有效期 报价应在规定的磋商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 中招商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中招商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作出.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4 份(A4幅面),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文件须逐页小签,逐页编码.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公章是指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统一包装密封且在信封正面标明 正本 副本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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