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10 |
对容县住建局、容县城投公司等2个责任单位和容县住建局原局长张伟、容县城投公司总经理梁德斌等2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但由于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对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工作不够重视,监管不力,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屡屡发生,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受到了问责.对此,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抓好节能减排工作:
一、必须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 十一五 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目前距离完成 十一五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仅有三个月时间,时间紧迫、形势严峻、压力巨大.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果断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二、必须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部署要求,坚决关停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特别要坚决取缔和淘汰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已明令淘汰的小钢铁、小水泥、小造纸和落后砖瓦窑炉等,切实加强监管,严防死灰复燃.同时,要加强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建设的动态监管,严格施工管理,严格项目验收,严格运行监测,做到建、管并重,确保稳定达标运营,发挥最大的节能减排效益.
三、必须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国家环保法规、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干扰环境执法、包庇纵容企业违法排污的部门和单位,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理,并选择重大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四、必须严明纪律、严肃问责.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对 十一五 节能减排工作行政过错责任人问责办法》,强化节能减排责任追究.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 十一五 节能减排目标情况进行考评,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部门及其领导、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处理,该处分的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特此通报. 玉林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 在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玉政发〔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自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对 前店后坊 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个人),仍存在着部门职能交叉、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电〔2009〕18号)精神,按照 尊重历史,依照法律,便于监管,确保安全 的原则,实现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无缝衔接,现就政府机构改革期间,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职责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