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0 |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片碳化硅衬底片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钢构路以北,扬州路以西、苏州路以东、G309荣兰高速以南地块内.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6123.6 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3320m2,总建筑面积约6801m2.主要建设内容为4N型碳化硅衬底片、6N型碳化硅衬底片、4几叽慷劝刖敌吞蓟璩牡灼壬枋⒐霉こ碳案ㄖこ,项目生产车间全部为新建,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万片碳化硅衬底片的规模,项目预计于2020年10月建成运营.
5、项目周围概况:项目西侧为龙水路派出所、再往西为苏州路,北侧为空地、再往北为G309荣兰高速,南侧为空地,东侧为扬州路、隔路为青岛海瑞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评价结论
(一)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 根据监测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SO
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SO
2、NO
2、PM2.
5、PM
10、TSP 24小时平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的要求,HCl、NH
3、硫酸雾、VOCS一次值均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标准要求.
2、水环境 根据监测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中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3、噪声环境 根据监测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 根据监测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除总硬度(以CaCO3计)、氯化物、硫酸盐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期间地面开挖、清理、回填等过程产生的扬尘;
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排放的尾气等随着施工完成随之消失,不会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2)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存在一定影响,施工机械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小对周围噪声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后清掏外运. (4)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土石方用于回填;
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置. 项目施工期较短,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酸碱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油烟等. 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酸碱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碱洗塔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臭气集中收集,经一套两级水喷淋+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P3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屋顶1.5m以上的排气筒P4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的一般废水、有机废水、酸性废水、碱性废水、碱洗塔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需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莱西市污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