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10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债券承销服务要求
20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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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DYR-2019-152 2.3项目概括: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以相关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计划周期:200日历天(发行人可根据政策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上述期限) 服务内容:供应商以保障采购人顺利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券为目的,以达到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设定融资方案,组建项目专业工作团队,统筹协调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申报材料,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 2.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7招标控制价:本期债券承销服务费比率在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0.8%以内;
超过此比率的投标报价将不被接受(该报价为打包价,包含会计师费(暂估价为15-20万元)、律师费(暂估价为20万)及评级机构费用(暂估价为25-30万元)). 2.8服务期限: 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期;
服务期限:自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券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止.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
3.
3、供应商须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券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并具备有效的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
3.
4、供应商须具有2018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BB级及以上券商等级(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查询结果为准) 3.
5、供应商须提自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