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0 |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5年第3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孤岛采油厂孤四联合站内.改造的主体工程采用"自然除油+一级气浮"工艺,对原有3000m3混凝沉降罐、3000m3一次除油罐改造并联运行,并建设两套一级气浮设备、两座1000m3缓冲罐、三套加药装置,项目总投资293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9万元.2011年6月30日东营市环保局对《孤四联合站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东环建审[2012]5003号)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3年2月开工建设,2014年5月建设完成,胜利石油管理局环境监测总站于2014年7月24日至25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市环保局于2014年11月5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生活废水及生产污水全部进污水系统处理后回注地层;
采取了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
浮渣和油泥脱水后全部拉运至东营华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建设单位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有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
三、胜利石油管理局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孤四联合站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孤四联合站非甲烷总烃周界外两天内所测得最大浓度值为1.9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项目东、西、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3dB(A);
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1 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70.6 dB(A),超标5.6 dB(A);
夜间噪声最大值为69.4 dB(A),超标14.4 dB(A),因联合站西北角三台加热炉与厂界较近所致,建设单位已加装了隔音板,项目200米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四、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加强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26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