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10 |
17 纵向联系 1. 局长、主管副局长. 2. 市局(公司)专卖科及其它相关科室. 专卖监督管理科
二、部门公共服务事项(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科室 联系方式
1 补办零售许可证 玉田县烟草专卖局 零售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损毁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第二十三条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否 专卖科 0315-6164753
2 政策咨询 玉田县烟草专卖局 社会公众 1.《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对于举报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告知具名的举报人或者移送机关. 否 专卖科 0315-6164753
三、事中与事后监管
一、监管对象 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有权对辖区内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进行监督检查.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烟草专卖局的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烟草专卖局可以依法对持证人生产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仓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持证人提供有关情况和报送有关材料,持证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四、法律责任
(一) 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给予警告;
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
(二)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的,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三) 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局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由烟草专卖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政务规范
(一)受理机关应当设立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实体性窗口或场所,配备相应的办证服务设施,提供必要的便民条件.
(二)受理机关应当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公示申办烟草专卖许可证有关信息.
(三)审批机关应当自作出相关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下列内容向社会公示:
1、依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包括申请事项、申请人姓名或者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申请许可范围、许可决定及依据等;
2、依职权办理许可证的处理情况,包括责令变更、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撤销、撤回、注销、收回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