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10

(一)型水库3座和小

(二)型水库17座,城区北面还有小

(一)型水库1座―石牛水库.城区内有东湖、圣湖、汕塘、桔井和马柳塘等湖泊,可起一定的蓄洪作用. 1.2 编制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编制目的 贵港市是广西五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编制《贵港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以下简称 本预案 )的目的,是为了做好贵港市城区洪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编修本预案.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应对洪涝灾害能力.

(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三)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 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五)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

(六)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贵港市城区范围内突发性江河水灾的预防、抢险救灾,突发性水灾包括:可能遭遇的郁江洪水或暴雨形成的洪涝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 水位 本预案中除贵港水文站测报郁江水位值采用1985国家高程标准外(以下简称85基准);

其余所有高程(除另有标明外)均采用1956年黄海基准面(以下简称56黄海基面). 本预案有关水位的表述中, 以上 含本数, 以下 不含本数. 1.5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结合贵港市城区的防洪工程现状、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城市发展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修订、完善,力求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每五年对本预案修订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修订,由市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政府批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重点工程的防汛应急预案. 1.6 人员转移原则 人员转移原则:一是人员、物资疏散转移以转移至安全楼房为主,撤离疏散为辅的原则;

二是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按照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将人员转移到设防区内,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它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1.7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向自治区政府、国务院推荐表彰;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8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贵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1.9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贵港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贵政办〔2007〕8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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