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10

而有得无德者,迟早会失得.愿为官者明因识果,以德为得,静听天和,闲看功名,因德而清廉、尊贵,把 人 字写正,把 我 字看小,把 干 字放大,把 智 字用准,把 德 字修好,用真感情,做真君子,创真业绩. 【警钟长鸣】 痛悔昨天不可追,直面今日做新人――湖南省政府经协办驻广西北海办事处原副主任马伯俊忏悔录 我今年70岁,要在79岁时才能走出监狱的大门. 1958年,我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196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在任湖南省政府经协办驻广西北海办事处副主任兼北海湘桂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时,在即将退休的前几个月里因贪污犯罪案发,于同年底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过三次减刑,现在余刑9年. 1992年湖南省经协办与长沙市城市建设开发委员会共同投资6000万元在北海注册组建了北海湘桂房地产公司,我被任命为常务副总经理(副处级),主持日常工作,还负责所有湖南省在北海的公私企业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事宜.手上有权了,账上有钱了,自然找我办事的人也多了,久而久之,思想上对于各种糖衣炮弹的警惕开始放松. 1992年11月下旬,我的一个远房亲戚要我帮忙,说是想在北海注册一个500万元注册资金的公司,苦于尚差100万元资金不能到位,请我帮忙借给他,一旦公司注册成功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验资关拿到营业执照后,钱即刻归还.出于私情,我二话没说便要财务人员划账.随后,在出席他的公司开业庆典后的当晚,我收到了一个装有五万元钱的大信封,这是我五十多年人生中第一次收到如此巨款,而且来得这样轻松,我当时有点犹豫,但是在送钱亲戚的劝说下,终究还是没能挡得住金钱的魅力和诱惑,被可怕的糖弹击倒了.有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我生于一个穷苦的店员家庭,父亲微薄的工资要养活一家七口,生活捉襟见肘,1949年解放后有所好转,我也是家中第一个念书到中专毕业的幸运儿,参加工作后思想进步、工作勤奋、生活也比较节俭.但自从1992年到北海工作后,看到了很多房地产老板、富商阔贾,一身的名牌,别墅洋车,挥金如土,过着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 神仙生活 ,我开始羡慕起来.我甚至觉得自己为党工作了几十年,与这些人比起来自己还像是一个苦行僧一样清贫过日,于是便产生了趁自己在位的时候捞一把的念头,一来改善一下家里经济状况,二来留点钱给子女. 贪欲一旦在人的头脑中根植,就如同决堤的洪魔,把理性、道德、良知、责任等一切吞噬得干干净净.因此我不自觉地产生攀比念头,开始寻机捞钱享乐.为了应付日益膨胀的消费开支,我开始做假账,拆东墙补西墙,把眼睛盯在公款上.有时也会心虚得想要节制这种浮华生活,可是自己已经放弃不了那种虚荣享受,正所谓 入奢容易入俭难 ,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一失足成千古恨,回头已是百年身 ,我为自己的蜕化变质和堕落岂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晚节不保好凄凉 ,如果不是锒铛入狱,我这个六七十岁的老者,该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哲人言: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我就是世界上对此体会最深、感触最真的人群中的一个. 我的所作所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更是拖累了整个家,由于我的犯罪判刑,老伴病怨交加去了另一个世界,女儿也因为我的入狱、母亲离世等家庭变故,在精神上受了严重的打击.原本是想给女儿和妻子更多的幸福,却事与愿违.每当夜深人静回顾这些,无不是老泪纵横,痛不欲生.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在接到判决通知书后,我就开始思考自己的所作所为,回忆自己的人生轨迹:我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后来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走上了领导岗位,是党把我培养成了一名国家干部,按理我应该兢兢业业为社会主义建设勤奋工作,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然而我却在灯红酒绿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中彻底堕落了,晚节不保,把党对我数十年教育抛之脑后,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顾,走上了犯罪的歧途. 背景资料:马伯俊,男,1940年6月出生,原任湖南省政府经协办驻广西北海办事处副主任兼北海湘桂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因犯受贿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现在衡阳雁南监狱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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