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0 |
5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保证金 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函复印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收款单位:四川东宸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3990
0188 0006
83372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17时 备注:必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
9 履约保证金 无10 对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等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松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
电话:0837-7232618 通讯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南区 质疑函接受方式:现场接受或邮寄接受 提出质疑时间: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备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 对招标文件除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等采购需求内容以外事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四川东宸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
电话:028-82893696 质疑函接受方式:现场接受或邮寄接受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三泰魔方C1-1108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备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2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松潘县财政局.
13 评审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4 中标通知书 领取方式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三泰魔方C1-1108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
电话:028-82893696
15 政府采购合同 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
1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