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0

4、在竞争性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至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的修改及补充,否则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谈判会议的召开 采购中心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并邀请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会议,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会议顺序: 采购中心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并邀请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会议,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会议顺序:

1、竞争性谈判由竞争性谈判会议主持人主持;

2、由监督人员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保证金递交情况;

3、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相互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后签字;

4、将符合密封要求的竞争性谈判资格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送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

5、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顺序,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再进入谈判;

(若谈判小组认为采购要求无实质性变动,无谈判必要的,可不再组织谈判)

6、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拆封报价文件,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提供了虚假材料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3、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4、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的;

5、无正当理由迟到或缺席谈判会议的;

6、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谈判的;

七、质疑提出与答复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资格、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的询问或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和回复.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编制、谈判程序的询问或质疑,应向采购中心提出,并由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和回复.

八、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情形 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依次按以下办法优先: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策的;

②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③符合《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

第三章 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采购中心将根据谈判须知中规定 的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下程序组织谈判:

一、组织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二、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采购中心将向所有参加供应商宣布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单,并告之未通过审查原因.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数量在三家以上的,由采购中心组织现场抽签决定谈判顺序,按顺序进入谈判.(若谈判小组认为采购要求无实质性变动,无谈判必要的,可不再组织谈判)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不予通过审查: (1)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