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0 |
5.4.2有选择性报价的;
6.保证金 6.1 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间交纳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
第一章邀请暨谈判函 ;
6.2 供应商的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基本账户足额缴纳;
6.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3.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3.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4 退还保证金的注意事项: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退保证金须携带资料: 未成交供应商:委托书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谈判有效期 *7.1从谈判开始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日历天.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2特殊情况下,在采购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8.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满足本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变更内容和时间会统一发到供应商提供的邮箱里.对供应商同样具有约束力;
8.3 供应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释.供应商应在截止谈判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疑,答疑内容会直接发至供应商提供的邮箱里,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阅;
8.4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报信箱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谈判截止及开始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8.5 谈判文件中已明确告知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9. 响应文件的编写 9.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采用A4纸中文编写,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3 应按照本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递交,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 邮寄等方式递交;
9.4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
9.5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
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装订要求左侧竖向胶装.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电子版单独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