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10
顺德区人才集体专户管理协议 入户人员(甲方)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乙方): 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丙方): 人才集体专户管理部门(丁方):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6】39号),镇(街道)人才集体专户、区高层次人才集体专户为暂无落户地址的我区人才提供过渡性户口.

经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甲方申请迁入镇(街道)人才集体专户、区高层次人才集体专户事宜,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一、各方责任如下.

1、甲方责任: (1)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户口在人才集体专户管理期间,甲方如违反法律法规,一切责任将由甲方本人承担. (2)甲方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主动配合丙方和公安机关对户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3)甲方承诺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等均为本人的真实信息,如有变更,须在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丙方;

如提供虚假信息,名单报居住地所属派出所、集体户籍所属派出所备案,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4)按照地方计生部门要求,已婚人员需自觉到村(居)委及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备案事项. (5)甲方承诺清晰落户人才集体专户为暂时过渡行为,确认新入户地址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出集体户籍手续,并承诺在本合同期满前将户口迁出丙方集体户.如出国(境)定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或其他备案手续. (6)集体户口两年为一个落户期限,期满后,甲方应主动到丙方办理延期或转出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延期,造成户口不能使用或其他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2、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对甲方管理的主体责任,乙方应及时协助丙方做好甲方的计生、选举、社保等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 (2)乙方应监督甲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应提供甲方及本单位的真实材料,协助丙、丁方核实甲方的信息真实性,并主动配合丙方和公安机关对甲方进行户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如有变更,需在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丙方. (4)如乙方需要协助甲方办理户籍相关业务,应派专职户口协管人员办理. (5)集体户口两年为一个落户期限,期满后,乙方应提醒甲方主动到丙方办理延期或转出手续. (6)如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甲方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乙方有责任督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前30日内办理迁出集体户籍手续.

3、丙方责任: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户籍管理规定,完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化,积极与甲、乙、丁三方沟通,做好人才集体专户的户籍管理. (2)在甲方提供入户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的情况下,为甲方办理入户手续. (3)认真做好在户人员的户口卡原件的管理. (4)在甲方确认新入户地址后,及时协助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主动配合公安、计生等部门,积极做好人才集体专户的人员日常管理、人员变动管理、宣传教育服务等.

4、丁方责任: (1)丁方应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监督乙、丙方做好人才集体专户的户籍管理,督促定期进行户籍清查,严防"空挂户"出现. (2)在甲方提供入户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的情况下,丁方应协助对甲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协助甲方办理入户手续. (3)丁方应及时了解人才集体专户的落实情况,定期了解人才入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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