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10 |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
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谈判.
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供应商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4〕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六、谈判文件组成: 谈判文件由采购公告、前附表、谈判须知、谈判响应文件、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共八部分组成.
七、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对该工程进行报价,并且分别做出分项工程报价细目表及施工方案等谈判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见
第五章),以进行本次采购的谈判.
八、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二)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三)谈判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谈判响应文件采用胶装进行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
(五)供应商应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 副本 字样.还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开标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