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11
卫政办发〔2016〕15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庙公园(二期)西侧棚户区改造 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因高庙公园(二期)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改造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

为切实做好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现将《高庙公园(二期)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 高庙公园(二期)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旅游优先发展、城市化带动"的战略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高庙公园(二期)西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改造.为切实做好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结合中卫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房屋征收部门: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签约期限:2016年10月10日―11月10日,征收期限1个月.

四、房屋征收范围:临兴隆北街商住楼以东、长城西街以南、高庙公园以西,涉及商都二小区1―3#-住宅楼,共有住宅180套,建筑面积9405平方米.凡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均属征收对象.

五、奖励办法 奖励期限30日,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奖励.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200元;

2016年11月1日至10月20日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

2016年11月10日以后搬迁的,取消奖励政策.

六、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五)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八)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七、被征收房屋面积及性质的认定 依据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及使用性质为准.被征收房屋批大建小的,以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批小建大的,以所有权证建筑面积计算.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市国土、住建、审计、财政、规划等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的建筑物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违规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八、评估机构的选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中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由征收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被征收人通过投票或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公证机关对选定过程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九、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定 被征收房屋价格由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十、征收补偿方式及标准 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购商品住房安置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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