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1 |
请各单位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新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自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原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中的内容与其它有关文件中的内容不一致者,以本文件为准. ?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 ? ? ? ?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 ? ? ? ? ? 主题词:教务 教学工作量 计算办法 通知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 华北电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
一、课时津贴计算办法 课时津贴=每教学工作量津贴标准*教学工作量*教师岗位系数*工作质量系数 津贴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系数:高职1.3, 副高职1.2, 中职1.1, 初职为1.0. 工作质量系数:一般为1. ①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结果为优秀者,该系数加0.2(仅适用于A类工作量);
②发生一次一般教学事故,该系数减0.1;
发生一次重大教学事故,该系数减0.2.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计算教学工作量的教学环节范围,只限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科技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 教学工作量分为A类、B类、C类工作量.
(一)A类工作量 指讲课工作量和学术讲座工作量.
1、讲课G1 讲课包括备课、讲授等教学环节. G1 = 计划学时数*班系数B1*课程类别系数K1*重复系数C 说明:a.重修课、辅修课按实际排课学时计算. b.班系数B1( B1保留2位小数) 上课学生人数 班系数B1 学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