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款收据正面"项目内容"栏须写明补助项目名称(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补助资金)及资金拨付文件文号(余科【2019】16号);
2、交款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并加盖财务章.
背面须写明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将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将收款收据6月15日前交到临平东湖中路239号307室(可快递),联系电话86242942. 余杭区科技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