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11

4、获批准的项目,必须与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合同书》.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人员每年12月10日前应向实验室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实验室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6、项目结束2个月内,研究人员应认真填写《"可再生能源电力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结题报告》.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组织验收,并将项目完成情况通报研究人员所在单位.逾期不按要求提交结题书的,取消其今后申请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7、研究人员在开放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可再生能源电力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申报科技成果和申请专利等均要标注"本论文获得可再生能源电力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基金资助"(中文期刊)或"The research is 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Key Laboratory of Renewable Energy Electric-Technology of Hunan Province"(英文期刊).

8、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研究计划有较大变动,须报本重点实验室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经费管理

1、每项开放基金项目总经费为1万元人民币.

2、开放基金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关于省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到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3、开放基金项目经费分二期划拨,首次划拨时间为项目被批准后的一个月内,划拨的额度为总经费的50%.实验室根据项目结题情况,决定其余经费的划拨.

4、项目结题后,使用开放基金项目经费购置的仪器(固定资产)、原始材料必须留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八、申请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编:41007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盆岭45号 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4号教学楼112办公室 "可再生能源电力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张巍

电话:13975803677 传真:0731-85258408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edu.csust.edu.cn/pub/kzslab/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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