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11 |
八、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3月27日15: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7日15:30(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9年3月27日15: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武胜县公安局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147号 采购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
电话:15983453888 采购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
电话:13982660970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采购文件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
电话:0826-6300203 交易组织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
电话:0826-6662313 传真
电话:0826-6300558 2019年3月7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182015969 供应商的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2.0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2.0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 财库〔2011〕181号 、 财库〔2014〕68号 、 财库〔2017〕141号 文件之规定,本次采购将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的价格给予10%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因此,如果符合此政策条件并且愿意享受此政策优惠的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文件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