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校治安方面的安全 近年来,由于一些学校没有校园内部保卫的专门机构和管理人员,或者学校保卫机构不健全,保卫工作权力、责任都不明确,加之校园周边环境日益复杂,学校保卫人员无权处理一些事宜,以至于敲诈、盗窃、殴打、故意伤害等侵害中小学未成年人学生案件偶有发生,学校、学生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受到侵害,给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带来了影响,给学校、学生家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