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1 |
二、办理流程:
(一)受理 1.提交申请 县民政局优抚股209办公室
电话:0735-3738536 2. 材料补正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向申请人说明:逾期未补正则退回申请材料. 3.出具受理单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受理单.受理单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受理单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 所有材料齐全 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证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等. 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县民政局优抚股办公室提交申请,批准后按季度发退役残疾军人抚恤关系转移生活补助. 4.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审核不符合享受退役残疾军人抚恤关系转移条件的,办理人员当面告知不符合享受待遇和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二)审查 1.初审和现场勘验.县民政局进行初审.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2.复核.市民政局进行复核.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决定
(三)决定.市民政局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获取办理结果 获取方式:农商银行代发
电话:0735-3738536 决定书的类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领取证》
三、监督和复议
(一)投诉渠道 1.对各进驻单位窗口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宜章县文明南路50号政务中心505室;
电话:0735-376338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对各部门有违法违规自行设立行政审批或其中介服务事项、未按要求执行县政府对行政审批或其中介服务事项的处理决定的投诉受理:县委编办(地址:宜章县民主西路15号政府大楼8楼807室;
电话:0735-371980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以上情况也可直接向县作风办投诉(
电话:0735-372250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二)行政复议 1.郴州市民政局,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郴江路49号,联系
电话:0735-2287155;
2.宜章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宜章县民主文明南路105号,联系
电话:0735-3722704.
四、附录
(一)许可审查工作细则
(二)流程图
(三)申请书示范文本
(四)常见错误示例
(五)常见问题解答 附录一: 退役残疾军人抚恤关系转移 人员身份认定审查工作细则 审查环节 前(后)置条件 审查 内容 评判 依据 审查期限(工作日) 相关责任及注意事项 是否收费 初审 资料齐全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0号) 即办 转市局审批 否 现场勘验 否 复核 否 审定 否 附录二: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审批流程图事项流程图 附录三: 役残疾军人抚恤关系转移审批 对象类别 姓名 (照片黏贴处)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迁入地 迁出地县级 民政部门 意见迁出地市州民政部门 意见迁出地省级部门意见 迁入地省级民政部门 意见抚恤补助金发放截止 日期备注说明:
1、本表省内迁移一式三份,省外迁移一式六份(两省六级各存档一份)
2、迁移资料:《档案》、《优抚对象抚恤关系转移证明》、《介绍信》 附录四:常见错误示例. 附录五: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非残疾军人可以享受残疾军人抚恤待遇吗? 答:不行. 附件3 宜章政务服务 一次办结 事项办理流程标准化信息表 单位名称: (盖章) 事项名称:退役残疾军人抚恤关系转移 承诺时限 办理环 节名称 执行人 姓名 执行人 职务 执行人是否 常驻窗口 环节办 理时限 是否为特别程序 是否包含在 总时限内 该环节属于哪个科室职责或中介机构负责 备注受理 李亨超 工作人员 否7否否民政局优抚股 J 审查材料 吴国民 股长 否7否否民政局优抚股 审批 白雄文 副局长 否6否否民政局副局长 由其它股室执行的办理环节是否可归并到审批股(窗口)执行(K),其理由为:L 该事项是否可授予行政审批股(窗口)审批权(M),其理由为:N 填表说明:1.A中请填写该事项的子项目名称(未细分子项目的可填写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名称).2.B中请填写受理、审查(初审、复核)、审批、办结出件、现场勘验、技术审查、技术设计、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公示、公告、听证等环节名称.4.C中请填写执行该环节的人员姓名.5.D中请填写执行该环节的人员的职务(聘用人员、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副科长、主任科员、科长、副局长、局长等).6.E中请注明执行该环节的人员是否常驻窗口工作.7.F中请填写该环节的办理时限,包括特别程序事项办理时限.8.G中请注明该环节是否为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现场勘验、技术审查、技术设计、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公示、公告、听证等事项和程序).9.H中请注明特别程序的办理时限是否包含在总承诺时限之内.10.I中请注明如该环节不属于审批股(窗口)职责,根据 三定 方案属于单位内部哪个股室职责或者该环节属于中介机构办理事项.该环节为领导审批的,可不填.11.J为备注说明.12.K中请填写是或者否.13.L中请填写理由.14.M中请填写是或者否.15.N中请填写理由. 附件4 办理材料目录 单位名称: (盖章) 序号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套) 复印件(份/套) 纸质/电子版 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 是否可容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