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11 |
2、项目公司资金及股权情况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0%;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整,由濮阳市政府授权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社会资本方占股99%,政府方占股1%;
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方式提供,计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总投资扣除资本金之外的部分由项目公司筹集,项目公司筹集不能时,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筹集责任.
3、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4、招标内容: 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即由中标社会资本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承担本项目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提供可用性服务职责,政府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支付服务费(含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濮阳市人民政府.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工程质量 交工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均应达到合格,具体验收办法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工发[2010]65号等法律法规执行. 养护运营质量 公路技术状况评价等级达到良级(含)以上(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执行).
(四)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总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亿人民币以上(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5或2016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或投资管理公司出具的可用授信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证明.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截止2015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对应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4)对投标人以往业绩经验的判定,可包含由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但投标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境内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一级、高速公路、市政道路项目或城市快速路的公路工程(含PPP)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所有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
(五)关于联合体参与招标活动
1、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一般资格条件,牵头人须满足特定资格条件,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