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11 |
四、年检状态查询 [1] 事务所端成功提交年检数据后,须随时通过系统查看外汇局的审核结果:点击"业务查询―年检信息查询".审核状态为"已确认"的,视为已参加外汇年检;
审核状态为"退回"的,事务所须按照退回意见修改之后重新提交.
五、注意事项: [1]对于事务所报送的年检信息,外汇局原则上不再收取纸质材料,无须再到外汇局现场办理外汇年检.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及时、准确地向外汇局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如对会计师事务所代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并提交的电子数据存在疑问的,外汇局可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纸质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协助. [2]如果企业未委托事务所办理外汇年检,而是自行报送年检信息,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年检流程与2009年外汇年检流程相同,具体细节请登录北京外汇管理部网页进入"最新动态"栏目查看2009年外汇年检流程(
网址:http://fj.safe.gov.cn/110000/index.html). 自行申报方式下,企业在网上年检信息提交完成后,应迅速将以下资料交到所在地外汇局外汇年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并确保纸质资料与系统报送电子数据一致:
1、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原件
2、经审计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原件
3、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4、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原件
5、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3] 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在下载客户端过程中禁用迅雷等下载工具,避免不同版本的软件信息交叉下载,造成无法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