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有关依据为:
一、"法律、法学类"招考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律各相关专业,法学类,法学(一级学科). 在招聘计划表上所列专业中,凡不涉及大类的招考专业按所列规定专业要求,凡涉及大类的招考专业按本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及上述《目录》要求,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此办法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掌握.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