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11
闽安监管三〔2018〕58号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 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 ?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学习宣传《指南》,组织辖区内纳入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带储存设施,不含加油站)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表》(附件1)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根据评估诊断结果按照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分为红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黄色(75至90分以下)、蓝色(90分及以上)四个等级.

二、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分级情况,对辖区内诊断为红、橙、黄、蓝不同等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要突出强化对红色及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分级结果,调整完善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 一张图一张表 ,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开展一次.

四、确保评估分级工作如期完成.省安监局组织开展涉及环氧化合物、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企业的评估诊断工作,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对今年初组织摸排的辖区内相关企业清单(附件2)进行复核确认,并于6月10日前将复核结果报送我局.各地安监部门要在2018年9月20日前组织完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情况统计表》(附件

1、3)报送我局.联系人:刘华,0591-87302131,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表》 2.《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的企业情况汇总表》 ????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表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生产/经营/使用 所在地: 市县(市、区) 得分: 风险等级: 类别 项目(分值) 评估内容 扣分值 扣分详细情况 1.固有危险性 重大危险源 (10分)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分;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个;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个;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个;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个. 注:存在多个重大危险源的按照最高级别的扣分,扣分不累加.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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