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11 |
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9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湖北民族学院和恩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其主要职责是: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内涵建设,推进转型发展,培养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围绕地方经济建设的重大需求,加强应用研究,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立足地方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和创新优秀民族文化,促进校园文化和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二、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9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的年龄要求:应聘教学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应聘教学岗位、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实验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2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应聘教学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应为原
985 或
211 高校,或者 双一流 高校或者 双一流 学科(专业)毕业,或者境外国外知名高校毕业,并且本科、硕士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2.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学历要求为国内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且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3. 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及以前.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博士待遇 1.提供10~60万元安家费.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引进博士前两年学校免费提供一套两室一厅过渡性住房,若学校房源不足,则前两年每月发放租房补贴800元;
4.每月享受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 5.未获得副教授职称的优秀博士聘期内前三年享受副教授校内绩效工资.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精神执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不参加笔试.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2019年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