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7-11
璧山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书(个人) 申请人联系电话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 填表日期: 年月日承诺书本人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重庆市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和璧山高新区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璧山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个人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 个体工商户 灵活就业 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类型 璧山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员工 其他人员 璧山高新区范围内拆迁群众 优先配租类型 璧山高新区范围内注册企业的无房员工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养老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医疗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否 月收入 工薪收入 元,财产性收入 元,共计 元. 家庭月收入 工薪收入 元,财产性收入 元,共计 元. 申请人住房情况青杠街道是否有私有产权房 是(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 人,人均建筑面积 m2) 否 是否在璧山区承租公房、公租房或廉租房 是(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 人,人均建筑面积 m2) 否 拟申请 房屋 情况 楼盘名称 塘坊公租房 申请居住人数 申请方式 家庭 单身人士 户型单间配套 一室一厅 单间配合和一室一厅组合房屋 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与申请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月收入 是否居住 备注: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纳入"共同申请人"进行审核. 初审意见 经办人:复审人: 年月日审批意见 单位(公章) 审批人:年月日住房状况证明 称谓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是否有住房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备注: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纳入"共同申请人"进行审核.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在璧山区青杠街道国有土地上以上家庭成员_____住房(填写"有或无"),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月日房屋登记机构住房查询记录 经查询,在已归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档案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璧山区青杠街道国有土地上___(有或无)住房. 产权人:证号 ,面积 ,座落 查询单位(公章) 经办人:查询截止日期: 年月日说明事项1.此证明由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工作、收入证明 (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年月年月年月至 年月工作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企业 事业 国家机关 人员类别 在编 合同 退休 其他 收入情况 工薪收入 元/月 退休工资 元/月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年 月至 年月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

电话: 年月日说明事项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5.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就业和收入证明 (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从事职业 月收入 现工作所在 地址 现工作所在地工作时间 年 月至今 居委会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