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9-17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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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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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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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9
三、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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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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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评标与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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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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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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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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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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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19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20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
22 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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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格式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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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函(格式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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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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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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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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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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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供应商社保缴纳凭证
30
八、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30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
30
十、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30 十
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0 十
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0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报价部分
31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报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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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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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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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售后服务应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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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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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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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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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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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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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交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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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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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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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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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评标办法
132
一、总则
132
二、评标方法
133
三、评标程序
133
四、废标
137
五、定标
137
六、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37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38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139 附件: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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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四川省犍为县清溪高级中学拟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相关注意事项见《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请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务必认真仔细阅读.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 四川省犍为县清溪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 机构名称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一 采购项目 名称 清溪高中创建省二级示范性高中和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 项目编号 QWZC-GZ201822(第2次) 二 项目属性 货物 三 资金来源及 项目最高限价
1、资金来源:清溪高中贷款资金;
2、最高限价:722.50万元. 四 项目包个数
1 五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接到中标供应商有关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5日内支付中标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特殊产品质保期按行业规定执行),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一年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金额余款. 六 供货时间 中标人确定经公示期结束后2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验收. 七 各包描述 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八 项目概述 及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教育教学器材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九 是否已进行 资格预审 否十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 标书领取 方式 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招标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如出现招标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注意自行查收(因供应商未及时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 现场考察或标 前答疑会时 间和地点 无 十三 投标文件递 交起止时间 2018年12月19日09:00 -09:30 十四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9日09:30 (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19日09:30 十五 投标地点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六 开标地点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七 评标时间 2018年12月19日13:30 十八 评标地点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九 采购人地址 和联系方式 1.地址:四川省犍为县清溪高级中学 2.联系人:余老师;
3、联系
电话:18090377026 二十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本项目联系方式 1.地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邮编:614000. 2.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
电话:0833-4266355 二十一 备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一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722.50万元. (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政府 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 ⑴本项目中如有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小微企业扶持 ⑴本项目 不是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对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⑴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2%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⑵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