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11 |
4)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5)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 6)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投标人优势分析等)
2、投标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实施方案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包括完整地填写报价书;
3)供应商不得通过故意压低投资额、降低设备采购技术要求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份数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一律采用 A4 型纸张,无线胶装装订,不得采用合页装订,不得随意更改纸型,不可分册(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装订在一起),封面上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3)签字应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碳素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4)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投标文件在封签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印章. 5)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并在投标书上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正本和所有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书电子版(U盘)(应以不更改的PDF格式保存)和公开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6)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允许,供应商随意更改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可能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效,责任自负. (7)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法人亲自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并同时出示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否则不予接收.
5、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 修改 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和撤回. 十
一、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必须按前附表规定交纳;
未按规定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自动放弃.
2、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值退还至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