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11
淮阴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淮师招就[2014]20号 关于评选和资助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的通知 各学院、文通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有关要求,普及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观念,引导大学生实践创业理想,鼓励大学生成长为具有创新创意意识、善于捕捉市场机遇、勇于开拓的创业者,经研究,决定评选并资助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激发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热情和动力,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信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引导大学生化 被动就业 为 主动就业 .

二、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团队(包括:尚未在工商局注册的创业团队和已经在工商局注册的经营组织)在校注册备案,团队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团队运营状况良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表彰名额及资助额度 表彰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10个左右,资助创业资金各1000元.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填写《淮阴师范学院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并盖章. 2.请各学院于11月26日前,推荐1-2支创业团队参评并将申报材料的打印版(一式两份)交至招生与就业处208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五、评选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业团队进行评选. 评选要求及资助方式请见附件.未尽事宜请与招生与就业处 创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

电话:83526889. 附件: 1.淮阴师范学院评选、资助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工作方案 2.淮阴师范学院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申报书 淮阴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淮阴师范学院评选、资助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意、创业热情和动力,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信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引导大学生化 被动就业 为 主动就业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 参评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必须拥有正在实施的创业项目.大学生创业团队包括尚未在工商局注册的创业团队和已经在工商局注册的经营组织两种类型. 第三条 学校组建评审团,本着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评选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并对其提供创业资助. 第四条 学校邀请专家和成功创业人士,通过开设创业大讲堂、面授辅导等形式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指导大学生创业实践.

第二章 参评条件 第五条 团队在校注册备案. 第六条 团队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七条 团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八条 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职责明确,运行状况良好,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 团队成员学有余力,每学期修满所需学分,开展创业活动经过所在学院及家长同意. 第十条 团队有指导老师,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 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评选程序: 1.团队申请.大学生创业团队自愿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淮阴师范学院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申报书》;

(2)团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已经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需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选. 3.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后,正式确定受表彰的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并发放创业资助. 第四条 评选标准 第十二条 执行能力,即团队具有资源整合能力和对风险的预测、解决问题能力.团队负责人具有一定创业经验,团队组织结构清晰,人员配置及职责分工合理. 第十三条 盈利模式,即团队项目有客户、有收入,收入模式清晰. 第十四条 营销能力,即团队项目营销有策略,实际效果明显. 第十五条 可行性,即团队项目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和发展远景,符合大学生创业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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